【遺願寫在手機裡,家人看得懂,法律卻未必承認】

家族資產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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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願寫在手機裡,家人看得懂,法律卻未必承認】

近日關於 #大S遺產 的報導,再次出現一個熟悉的情節:生前可能已經想好財產如何安排,也在手機備忘錄留下紀錄,離世後,家屬卻認為這份紀錄沒有法律效力,不願依照內容執行。
如果報導內容屬實,這份 #手機備忘錄 確實很難直接作為有效遺囑。

台灣 #民法 對遺囑形式要求嚴格。以自書遺囑來說,必須由本人親筆寫下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手機輸入的文字,即使真的是本人所寫,通常仍不符合法定形式。

#黃柏榕律師 再三呼籲:
財產安排不要只放在心裡,不要只交代給某一個家人,更不要只留在手機、電腦或通訊軟體裡。
但這件事,總是被忽略。

有人覺得自己還年輕,有人 #忌諱談死亡,也有人相信家人感情很好,將來一定會尊重自己的意思。真正出事後,手機裡的一段文字,經常只剩下情感上的參考。

願意照做的人,可以把它當成遺願。
不願意照做的人,也可以說那只是草稿、隨手紀錄,甚至質疑內容是不是本人最後的決定。
此時爭議已經發生,死者也無法再出面解釋。

很多人會問,財產有沒有一個可以完美解決的方法?
沒有。

法律能做的,是把日後爭執的空間壓到最低。
以一般家庭來說,目前最穩妥的做法,是 #完成一份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最好採公證遺囑;同時整理財產清冊,列明房產、存款、股票、保單、海外帳戶、珠寶及重要物品,再指定一名可信任且有能力處理事務的遺囑執行人。

法律允許遺囑人 #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期間,繼承人不得任意處分與遺囑有關的財產,也不得妨礙執行人的工作。
若涉及公司股權、海外資產、未成年子女、再婚家庭或長期照顧需求,只做遺囑還不夠,通常還要搭配信託、保險受益人及股權安排。
即使遺囑形式正確,也要注意特留分。配偶、子女及其他法定繼承人,在一定範圍內仍可能主張權利。

最常見的反對意見是:「家人應該尊重死者,不需要把事情弄得這麼法律化。」

這句話聽起來很有人情味,但實務上,為遺產吵到家人此生不再見的案例大有人在。
遺產爭議很少只是在爭錢。房子給誰住、珠寶算贈與還是遺產、誰照顧得比較多、誰過去拿得比較多,累積多年的不滿,都可能在一個人離世後同時爆開。

世事無常,真正來不及的,通常不是告別。
是你明明知道自己想照顧誰,最後卻沒有留下任何一份法律可以執行的文件。

手機備忘錄可以記錄心意。
#遺囑,才能讓這份心意有機會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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