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風暴中的「局外人」:妻子獨自面對致命的公媳衝突】
【家庭風暴中的「#局外人」:妻子獨自面對致命的公媳衝突】
新北市中和發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 #公媳命案。一名 34 歲的媽媽,平日身兼超商便利商店店長與電商工作,每天起早貪黑、拼命工作養家。沒險些,她卻在下班接小孩時,被 66 歲的公公在公寓一樓殘忍砍殺 30 多刀奪命。
這場悲劇的背後,最讓人痛心與憤怒的,不只是行兇公公的殘暴,更是「丈夫的徹底缺位」。
根據警方調查,公媳之間長期因為生活習慣與小孩教養等瑣事爭執不休。身為橋樑的丈夫,不僅不顧雙方關係惡劣、不願居中調解,反而選擇自私地逃避,隻身轉往台中定居工作,甚至在外面爆出外遇行徑。他將妻子一個人丟在風暴的中心,獨自去面對惡劣的姻親關係,自己則在遠方當個樂得清閒的「局外人」。
事件爆發後,死者丈夫兩手一攤,對於爸爸的激進作為,認為自己也無能為力。
而他,依然享有法律保障的權益。
⚖️ 法律的殘酷現實:外遇與逃避,竟然還能分財產?
#黃柏榮律師 指出,在法律上,公公殺人並不屬於配偶「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因此,除非能證明妻子生前曾因丈夫 #外遇,而遭受了「重大虐待或侮辱」,且妻子生前曾明確表示不讓丈夫繼承財產。否則,這名避走台中、外遇的丈夫,依然可以合法地與 4 歲的女兒平分妻子辛苦兼差留下來的血汗遺產。
外界質疑,丈夫的「冷眼旁觀」與「無作為」,難道不算共犯嗎?
遺憾的是,根據目前案件的偵辦進度,警方與檢方僅將涉嫌動手的公公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等罪嫌聲押禁見。在法律實務上,要將丈夫的不作為認定為殺人罪的 #共犯,門檻極其困難。這種道德上的冷血逃避,在現行刑事法律中,往往難以直接定罪。
這也讓大眾更加難以接受:一個在悲劇釀成前徹底隱形的人,在悲劇發生後,竟然不必承擔刑事責任,甚至還能依法繼承遺產。
👧 4歲幼女的 #撫養權,誰來保障?
更令人揪心的是那名年僅 4 歲的無辜女兒。案發當時,小小的孩子就在屋內,幸好在婆婆與屋內家人的保護下沒有目睹殘忍的行兇過程。
如今媽媽走了,孩子目前由外公外婆代為照顧。然而,長期在台中工作、在家庭衝突中缺席的父親,此時卻表達了「有意接回孩子」的想法。
社會局對此表示,父親若想接回孩子,必須經過社工與相關單位的「審慎評估」。我們不禁要問:
一個在妻子生前不願承擔家庭責任、面對衝突只會逃避外遇的父親,真的能給孩子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嗎?
媽媽生前兼差多份工作,本想留給女兒更好的未來,這些遺產如果由父親繼承並接管,真的能百分之百用在孩子身上嗎?
這起悲劇讓我們看見了法律與道德在現實中的巨大落差。逃避責任的局外人,卻成了法律上的最大受益者;而最疼愛孩子的母親,卻再也無法陪伴女兒長大。
↑ 返回動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