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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別人掉的東西沒有歸還,會觸犯侵占遺失物罪嗎?

撿到遺失物送交警察或場地服務台的示意插圖

直接回答:會。撿到別人遺失的財物據為己有,可能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金並留下前科;應盡快交還失主或交給警察。

本文延伸自黃柏榮律師 10/27 的臉書貼文〈爵士音樂節草皮尋寶趣?小心觸犯「侵占遺失物罪」!〉,以下為一般法律資訊。 看原貼文

重點摘要

侵占遺失物罪是什麼?撿到東西沒還就會成立嗎?

不是每次撿到東西都會成立犯罪,關鍵在於有沒有「想把東西占為己有」的意思。

侵占遺失物罪是指:意圖讓自己或別人不法取得,而把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已經離開原本持有人掌控的東西據為己有的行為。刑法規定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因此,撿到後馬上送警局或交給失主,不會成立這個罪;撿到後收進口袋、拿去花用、變賣,或明知是別人的東西卻一直不處理,就可能被認定有占為己有的意思。

雖然只有罰金,但判決有罪確定仍會留下刑事前案紀錄。實務上金額小、事後已經返還的情形,檢察官可能依情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但這要看個案,不是一定。

撿到錢或手機,算侵占遺失物還是竊盜?

差別在東西被拿走時,是否還在失主或場所的掌控之下;還在掌控下就可能是竊盜,罰則重很多。

例如手機剛放在餐廳座位上、失主才去點餐,或東西掉在店家櫃台內,法院可能認為它仍在失主或店家的持有中,拿走就不是「撿」,而是「偷」。下表整理三種常被混淆的罪名:

比較項目侵占遺失物罪竊盜罪普通侵占罪
典型情況路上、草地撿到別人掉的錢包、戒指後占為己有拿走仍在失主或店家掌控下的東西,例如座位上的手機別人交給你保管的東西,你卻占為己有
東西當時在誰手上已經離開失主掌控仍在失主或場所掌控本來就在你手上(受託保管)
刑法規定的刑度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怎麼避免盡快交還或交給警察、場地管理單位不確定是否遺失時,先原地詢問或請店員協助依約定返還,不擅自處分

撿到別人的東西,正確的處理步驟是什麼?

最安全的做法是盡快交還或交給有權處理的單位,並留下交接紀錄。可以照下列順序處理:

  1. 先確認是不是遺失物:如果失主可能就在附近(例如座位上的包包),先在原地詢問或請店員協助,不要直接帶走。
  2. 東西上有聯絡方式時(例如名片、悠遊卡記名、手機緊急聯絡人),可以直接通知失主。
  3. 在車站、商場、學校、活動會場等公共場所撿到,可以交給該場所的管理單位或活動主辦單位。
  4. 其他情形,送到附近派出所或警察局報告拾得,並把東西一併交出。
  5. 交出前先拍照記錄物品內容,現金當面點清金額,並請承辦人開立收據或留下紀錄。
  6. 保存好收據與聯絡方式,之後招領期滿或失主聯絡時才找得到你。

撿到東西交出去,可以拿報酬嗎?多久沒人領會歸我?

可以。依民法規定交還遺失物後,拾得人可以向失主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物品財產上價值的十分之一;不過失主如果是低收入戶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就不能請求。

招領期滿都沒有人認領時,東西可以歸拾得人所有:

要注意的是,「招領期滿歸自己」是交出去之後的結果;自己先留著、等沒人找再說,不符合法律程序,仍可能被認定為侵占遺失物。

被說侵占遺失物,該怎麼辦?

先把東西還回去或交給警察,並整理能證明自己沒有占為己有意思的資料,不要急著在網路上解釋。

如果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或失主提告,可以準備:撿到的時間地點、交還或交出的紀錄(收據、照片、對話紀錄)、當時是否有試著聯絡失主。到案說明時可以請律師陪同,針對「是否有占為己有的意思」「東西當時是否已經脫離失主掌控」說明。

如果失主主張「交出來的錢比原本少」,交出當下的點收紀錄與收據,就是最重要的證據。

參考法規(官方來源)

常見問題

撿到錢沒有交給警察,一定會被判刑嗎?

不一定。要看有沒有想占為己有的意思;若已花用或藏起來不處理,就可能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最高處一萬五千元罰金。

侵占遺失物罪會留前科嗎?

會。雖然只有罰金,判決有罪確定仍會留下刑事前案紀錄;金額小且已返還時,檢察官可能依情節不起訴或緩起訴。

撿到東西交給警察後,可以拿多少報酬?

依民法可請求不超過物品價值十分之一的報酬,由失主支付;失主為低收入戶等法定情形時不能請求。

撿到的東西多久沒人領會歸我?

一般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無人認領,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價值五百元以下為十五日。

撿到手機不還,算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

看手機當時是否還在失主或店家掌控下。若是剛放在座位上、失主就在附近,拿走可能被認定為竊盜罪,刑度更重。

延伸閱讀

撿到東西被誤會、或收到警察通知不知道怎麼說明?可以透過 LINE 聯繫定恆法律事務所(WONG & Co.),先整理事情經過:透過 LINE 聯繫定恆法律事務所

作者與事務所

黃柏榮律師(Elwin Wong)|定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具台灣律師及香港海外律師資格

定恆法律事務所(WONG & Co.)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36 號 9 樓之 1|02-8228-2380

定恆法律事務所設有台北、桃園、高雄、台東及香港五所辦公室

最後更新:2026-10-31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不構成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每個案件情況不同,個案請諮詢律師。

常見問題

撿到錢沒有交給警察,一定會被判刑嗎?

不一定。要看有沒有想占為己有的意思;若已花用或藏起來不處理,就可能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最高處一萬五千元罰金。

侵占遺失物罪會留前科嗎?

會。雖然只有罰金,判決有罪確定仍會留下刑事前案紀錄;金額小且已返還時,檢察官可能依情節不起訴或緩起訴。

撿到東西交給警察後,可以拿多少報酬?

依民法可請求不超過物品價值十分之一的報酬,由失主支付;失主為低收入戶等法定情形時不能請求。

撿到的東西多久沒人領會歸我?

一般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無人認領,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價值五百元以下為十五日。

撿到手機不還,算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

看手機當時是否還在失主或店家掌控下。若是剛放在座位上、失主就在附近,拿走可能被認定為竊盜罪,刑度更重。

黃柏榮律師(Elwin Wong)|更新 202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