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後手段,也是成本最高的一種。好的訴訟律師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慫恿當事人開戰,而是誠實評估:勝訴機率多高、要花多少時間金錢、拿到判決之後執行得到嗎?定恆法律事務所承辦社會矚目的上市櫃公司經營權訴訟與重大金融犯罪辯護,也處理大量傳統民刑事與家事案件——大案淬鍊出的證據分析與程序攻防,同樣用在每一件受任案件上。
刑事案件中,本所重視偵查階段的即時介入:從第一次應訊開始的每一句陳述,都可能決定案件走向。民事案件則從保全程序做起,先確保將來的判決不會是一紙空文。
契約糾紛、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務不履行、不當得利與返還請求等財產訴訟的起訴與應訴。
偵查中陪同應訊與辯護、審判程序辯護;重大金融犯罪、詐欺、背信、洗錢防制法案件的證據攻防與交互詰問。
刑事告訴狀撰擬、偵查程序代理,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的運用。
起訴前後的假扣押、假處分聲請與抗告,擔保金額的評估,對造濫用保全時的撤銷與損害賠償。
財產查調、不動產與薪資執行、參與分配,及債務人異議之訴等執行爭議。
離婚、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與會面交往、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保護令聲請,重視訴訟前的協商解決。
法院調解、鄉鎮市調解與訴訟外和解談判的策略規劃,以最小成本終結糾紛。
先看清楚自己的身分:被告(犯罪嫌疑人)或證人,權利完全不同。以被告身分應訊時,有權保持緘默、有權隨時委任辯護人到場。建議應訊前先與律師完整討論案情,不要抱著「去說明清楚就沒事」的心態單獨前往——偵查中的每一句陳述都會記明筆錄,成為日後起訴或審判的依據。
會。一般請求權時效十五年(民法第 125 條);利息、租金等定期給付債權為五年(第 126 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更短,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自侵權行為時起十年(第 197 條)。時效完成後對方可以拒絕給付,所以「先放著再說」是債權人最常犯的錯。
有。依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告訴乃論之罪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例如普通傷害、公然侮辱、毀損。過了告訴期間,偵查機關即不得受理,民事求償雖仍可另行主張,但少了刑事程序的施壓與證據調查管道。
當有事實足認債務人正在脫產、隱匿財產,日後恐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時,即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聲請人需釋明請求與假扣押的原因,法院通常會命供擔保(實務上常為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後准許。保全做在起訴之前,往往比訴訟本身更能促成和解。
不一定,但有幾種情形法律強制要求:民事上訴第三審採律師強制代理;刑事案件中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重罪,屬強制辯護案件,沒有辯護人法院不得審判。其餘案件雖可自行進行,但訴訟程序的攻防時點一旦錯過多半無法回復,至少應在起訴或應訴前做一次完整的法律諮詢。
有:法院調解、鄉鎮市區公所調解、仲裁與和解談判。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且成本遠低於訴訟。本所評估案件時會一併考量這些途徑——能用一次調解解決的事,不必花兩年打三個審級。
以上說明為一般性法律資訊,並非針對個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仍應依具體事實判斷,建議與律師當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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