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庭時,法官對庭上的人說了一句:
民刑事訴訟
今天開庭時,法官對庭上的人說了一句:
「也請尊重、體諒一下還在職的司法人員。」
聽到這句話,其實有點心酸。
法院每天要處理的案件很多,法官、書記官、檢察官的時間也有限。當事人有情緒、有委屈,都可以理解,但進到法庭,還是要把真正有爭議、會影響判決的事情說清楚。
做律師久了,我越來越覺得,訴訟不是講得越多越有利。
把枝節拿掉,把證據整理好,把真正需要法院判斷的爭點切出來,很多案件其實可以少開幾次庭,也少消耗彼此。
#司法資源有限。
律師能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幫當事人把複雜的事情整理到法院聽得懂、也有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