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當事人留下的評論。她第一次認識我,是從一則新聞採訪。 民刑事訴訟 【被選擇,是一份信任】 今天看到當事人留下的評論。 她第一次認識我,是從一則新聞採訪。後來自己遇到複雜的 #民事、#行政訴訟,才真正找上門來。 我想,律師能做的,就是在事情最混亂的時候,把路看清楚一點;該爭的權益替當事人守住,也不讓人為了一場官司付出不必要的代價。 謝謝這份信任。 能讓當事人在案件走過一段路之後,仍然覺得當初找對了人,對律師來說,是很 #實在的肯定。 FB 原貼文連結 ↑ 返回動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