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兩則新聞放在一起看,反差很大。
【你碰的不是一塊石頭,是別人守了千年的歷史】
這兩天,兩則新聞放在一起看,反差很大。
韓星 #崔始源 在 #景福宮 看見外國遊客準備點菸,先向解說員確認規定,隨即上前禮貌制止。
另一邊,台灣藝人 #五熊 遭日本警方懷疑,曾向 #奈良藥師寺 的國寶「#佛足石」潑灑液體,並因此被逮捕。
目前案件仍在調查,是否成立犯罪、如何處分,應以日本司法最終認定為準。但如果日媒報導的供述屬實,她因為「#對令自己感動的事物潑油祈禱」,所以向佛足石潑油,這個理由恐怕很難獲得社會諒解。
信仰可以是個人的,國寶卻不是私人祈禱的道具。
藥師寺的佛足石,是日本現存最古老的佛足石,已被指定為 #國寶。任何人都不能因為自己的感動、信念或習慣,擅自改變文物現狀。油究竟有沒有腐蝕性,也不是唯一判斷標準;只要留下污漬、影響保存狀態,便可能構成法律所處理的「損壞」。
依日本《#文化財保護法》第195條,損壞、棄置或藏匿重要文化財,法定刑最高可達五年拘禁刑,另可能科處罰金。國寶在法律上屬於重要文化財中價值極高的一類,因此,日本警方不會把這件事當成普通的觀光失序處理。
後續也不只有刑事判決。
文物清潔、檢測、修復及保存所生的費用,仍可能衍生 #民事求償。若外國人被判處一年以上刑期,還可能涉及日本入境法規的上陸拒否問題;至於是否遣返、多久不能再入境,仍要依判決結果、刑度與入管機關處分個別判斷。
演藝工作倚賴公眾信任。
刑事案件或許終有結束的一天,搜尋紀錄、品牌疑慮與合作風險,往往留得更久。
有人會說,一個人的行為不該由全體台灣人承擔。這句話在道理上完全正確。但國際新聞報導犯罪事件時,國籍幾乎一定會被標示。當「台灣旅客」與「#損壞日本國寶」同時出現在標題上,其他守規矩的台灣人即使毫無責任,也會被迫面對那層不必要的 #負面印象。
這起事件讓人憤怒的地方,遠超過一滴油留下的污漬。
私人信念越過文物保護的界線,造成的可能是刑責、賠償、入境限制、演藝事業重創,以及 #台灣旅客形象的集體折損。
出國旅遊時,我們無須把自己想成台灣代表;但走進別人的寺廟、宮殿與古蹟,至少要知道,那裡的一磚一石,都不是供遊客任意表達自我的場所。
感動留在心裡。
手,不要伸向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