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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不退怎麼要回來?跟房東協商前要知道的數字

根據 109 則台灣法院判決(2025-10-15 至 2026-06-30), 准許金額中位數為 19,100 元, 半數案件落在 0 元至 109,806 元之間, 原告全部或部分勝訴的比例為 78%。

你的狀況比較接近哪一種?

房東主張「損害」,卻拿不出單據

全部准許的案件占 31%,常見情境是房東無正當理由扣留押金、卻拿不出具體維修單據或估價證明,法院傾向全額判還承租人。

雙方各有部分主張,金額互抵

45% 案件是部分准許,中位數金額約 1.68 萬元,通常是房東確實有部分合理扣款(如水電費、部分耗損),法院依證據按比例核定。

承租人自身舉證不足

24% 案件全部駁回,常見於承租人提出的主張(如房屋瑕疵、房東違約)缺乏具體證據佐證,法院難以採信。

統計摘要

樣本數109 則判決
資料期間2025-10-15 至 2026-06-30
本頁最後更新2026-10-10
請求金額中位數101,699 元
准許金額中位數19,100 元
准許比例中位數70%
原告勝訴率78%

准許金額分布

依 109 則判決的准許金額四分位切分,每區間各佔四分之一案件。

低於 0 元 25%
0 – 19,100 元 25%
19,100 – 109,806 元 25%
高於 109,806 元 25%

最高與最低判賠

從全部 109 則案件中各挑出金額前 2 名/後 2 名(來自完整統計,非抽樣近似值;「最低」僅計入原告仍勝訴的案件,全部駁回的案件另見下方判決結果分布)。

判賠金額最高

第 1 高

17,519,406 元

請求 56,932,640 元 准許比例 31%

112年度重上字第524號 2026-04-15

承租人向農水署承租土地,卻逾越範圍於鄰近土地回填土石,經農水署終止租約並請求清運費用。承租人死亡後由繼承人承受訴訟,法院認定承租人確有違約及侵權行為,判決繼承人應於遺產範圍內給付清運費用。

法院認定:承租人逾越租約範圍於國有土地回填土石,違反租約並構成侵權行為,出租人終止租約合法。承租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遺產範圍內負擔清運回填土石之必要費用。

第 2 高

6,348,220 元

請求 6,348,220 元 准許比例 100%

114年度北簡字第6057號 2026-01-22

原告膳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張被告恆勵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未善盡出租人義務,導致原告無法正常使用租賃物,請求被告賠償損失。

法院認定:法院認定被告未善盡出租人義務,導致原告無法正常使用租賃物,准許原告部分請求。

判賠金額最低(仍勝訴)

第 1 低

525 元

請求 525 元 准許比例 100%

114年度店小字第1515號 2026-02-09

原告豫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請求被告李祖台給付不當得利等費用,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525元。

法院認定:法院認定被告應給付原告管理費525元,駁回原告其他請求。

第 2 低

640 元

請求 860 元 准許比例 74%

113年度訴字第3249號 2026-03-06

原告郭子賢請求拆屋還地並返還相當租金不當得利,法院核定被告占用土地之每月租金為640元。

法院認定:法院認定被告佔用土地有權源,駁回原告請求拆屋還地及返還相當租金不當得利,但核定被告占用土地之每月租金為640元。

判決結果分布

109 則案件中,並非都是「原告贏一半」——三種結果的實際比例:

31%
47%
22%
全部准許(31%・34 則)部分准許(47%・51 則)全部駁回(22%・24 則)

各結果各挑一則代表性案例:

全部准許

114年度嘉簡字第994號 2026-01-06

原告陳淑毓與被告劉俊宏之間存在房屋租賃關係,被告積欠租金且未騰空遷讓房屋,原告請求騰空遷讓房屋並給付積欠租金。

請求 66,000 元 → 准許 66,000 元

部分准許

115年度竹北小字第32號 2026-01-23

原告張凱翔與被告戴貴妃之間因租賃契約提前終止產生爭議,原告請求返還押租金19,100元及其利息。

請求 157,300 元 → 准許 57,300 元

全部駁回

114年度中小字第4872號 2026-02-10

原告田亞龍主張被告謝耀元拒絕修繕房屋設備、擅自進入房屋、辱罵原告,請求退還半年租金及精神慰撫金,但未能提供足夠證據。

請求 200,000 元 → 准許 0 元

特例與敗訴模式深度解析

數據解讀

全部駁回最常見的原因

法院全面駁回原告請求的常見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原告主張被告違約或應負賠償責任,但無法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因果關係或損害事實(約佔六成);二是原告欠缺訴訟權源或確認利益,例如非房屋所有權人或非租約實際出租人卻逕行起訴,導致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而遭駁回。

參考案例:113年度重訴字第201號、114年度湖簡字第1284號、114年度訴字第3408號

拉開金額差距的關鍵變數

拉開本批案件判賠金額差距的核心變數在於損害規模與責任範圍的認定。金額極高的案件多涉及商業廠房大面積違約、土地大範圍回填與清理或重大交易價值減損,且具備完整的修繕及鑑價單據;金額極低或獲賠零元的案件則往往因舉證不足、違約情節輕微或經抵銷後僅剩微小餘額。

參考案例:114年度訴字第158號、114年度店小字第1383號、112年度重上字第524號

跟中位數案例的差異

中位數附近的典型案件多屬於常見的房客積欠租金、水電費或租期屆滿拒不搬遷,雙方對於欠費金額或押金扣抵爭執明確,且房東多能提出租約及催繳紀錄等基本證據,法院因而多判准部分積欠金額並命遷讓房屋,情節單純且賠償金額適中,與極端高額賠償或全面駁回的複雜案件形成對比。

參考案例:114年度訴字第5106號、115年度壢簡字第105號、114年度竹北簡字第743號

本段落依前述 109 則判決的事實摘要與法院認定理由整理彙整, 僅反映語料中出現的模式與比例,不代表法律上的必然結論,個案結果仍取決於具體事證與法官心證。

實際判決參考

以下為摘錄案例,僅摘錄判決要旨,完整內容請依案號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查閱。

常見問題

押金不退怎麼要回來?跟房東協商前要知道的數字的金額中位數是多少?

根據 109 則台灣法院判決(2025-10-15 至 2026-06-30),准許金額中位數為 19,100 元,半數案件落在 0 元至 109,806 元之間。

請求的金額,法院通常會准許多少比例?

本類案件的准許比例中位數為 70%,即法院平均約准許請求金額的 70%。實際比例受證據充分程度影響甚大。

這類案件原告的勝訴率高嗎?

統計範圍內,原告全部或部分勝訴的比例為 78%。個案結果仍取決於具體事證與舉證品質。

跟房東協商前,先知道這些數字

本類案件承辦律師

依專長領域比對本議題,共 3 位

邱宜宣律師
  • 律師高考及格
  •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 宗宸法律、地政士事務所律師
  •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兼任教師
  • 基隆市稅務記帳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兼任授課講師
成功請求返還押金 3 萬 2,800 元及兩筆課程材料價差損失(合計 1 萬 1,550 元)

代理原告

楊逸政律師
  • 律師高考及格
  •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公法組碩士
  • 鴻安法律事務所律師
  • 太平洋律師事務所律師
  • 方登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對造請求租金 8 萬元→ 成功駁回對造主張的買賣合意,並主張匯款非租金,租金請求全數駁回

(與黃柏榮、周雅文共同承辦)代理被告

黃柏榮律師
主持律師 黃柏榮
  • 律師高考及格
  •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人
  • 危老重建推動師
  • 信託律師專業人員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碩士班
  •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 臺北律師公會刑事法委員會委員
  • 臺北律師公會在職進修委員會委員
  •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律師
  • 莊正法律事務所律師
  • 明毓律師事務所律師

代理被告(承租人),成功主張出租人未配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許可及公安申報之協力義務,致出租人終止租約不合法,並駁回出租人請求遷讓房屋及賠償金之訴

本頁數據由 LEXCORE AI LEGAL ENGINE 依台灣各級法院公開判決書統計產生,樣本為 109 則、 期間 2025-10-15 至 2026-06-30。 樣本篩選與金額認定方式請見統計方法論。 統計結果反映過往判決的整體分布,個案結果受具體事實、證據強度與法官心證影響,不必然落在上述區間。 本頁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亦不作為個案處理依據。 如有具體法律需求,請洽專業律師或聯繫定恆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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